
我們大概將自己的生命看得太重。在宗教表達上大着重「我」,而忽略了上帝的心意。這不是說注意上帝就要排斥「我」,而是,在忘「我」而把「我」放到更大的「天國」或耶穌時,反而得到更美好的「我」。這似乎是屬靈生命中的「犧牲」的秘訣。
上帝愛我們愛到圍繞我/我們在轉。這到底是福音還是異端?
作門徒到底要追求甚麼?是一種內心的,不理世事的寧靜呢?一種天堂美景的地上預支?到底門徒的生命是在平靜中展現呢?還是在行動中表現?
耶穌說: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,就是我的門徒。又說:凡稱呼我主啊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。
門徒的決定性因素不在敬拜生活,而在遵守命令。兩條誡命的總綱說的也不是要敬拜得好,而是切實的愛,盡力愛神愛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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